餐饮店倒闭,充值4500元余额打水漂?法院判了:退!

2025-10-23 14:44
来源: 下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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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得多省得多”“办卡享专属优惠”——街头巷尾的预付式消费宣传总能勾起不少人的消费冲动可一旦商家突然关门“失联”卡内没花完的余额该咋办?

近日,下陆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餐饮预付卡纠纷,给有类似经历的消费者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2023年10月,童先生(化名)在当地一家名为“羊记餐饮店”(化名)的门店办了张会员卡,一次性充值4500元,当天还获赠了几道菜品。此后大半年,他偶尔到店消费,日子过得平平淡淡。

直到2025年初,童先生想再去消费时却傻了眼:门店大门紧闭,玻璃上贴着“转让”字样,之前对接的店员也联系不上。他赶紧查了下会员卡余额,还有2218元没花!于是,他多次联系店家退款,对方要么含糊其辞,要么干脆不接电话。看着卡里的“沉睡资金”,童先生越想越气:“我充的钱没消费完,店家说倒就倒,总不能认栽吧?”

交涉无果后,童先生决定走法律途径,将羊记餐饮店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剩余预付款1200元(主动扣减了办卡时的赠菜优惠),并赔偿资金占用费、维权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等。

法院开庭时,羊记餐饮店经合法送达未到庭,视为放弃答辩权利,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审理中,法院明确:本案系典型的预付式消费合同纠纷。童先生向餐饮店充值并获得会员服务,双方已形成合法有效的预付式消费合同关系,商家应当依约提供餐饮服务。现餐饮店倒闭关门,已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童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预付款,符合法律规定。

针对童先生主张的“资金占用费”,法院也给出了明确说法:这本质是利息。根据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商家原因导致无法履约,退款时要按“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算利息,且从合同解除时(法院向商家送达起诉状副本的日期)开始计算。

最终,法院判决:羊记餐饮店10日内退还童先生1200元,并以12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45%支付自2025年7月10日起至实际退款之日的利息;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预付式消费已深度融入餐饮、健身、教育等诸多生活领域,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暗藏“卷款跑路”“服务缩水”等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正是为了回应社会关切,破解预付式消费纠纷中的维权难题,既明确了经营者的诚信义务,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

本案的判决不仅是对个体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向市场传递了明确信号: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必须依约履行义务,因经营困难无法兑付服务的,应及时清算退款;消费者遭遇“办卡容易退钱难”时,要注意留存充值凭证、消费记录等证据,勇敢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让司法为消费安全保驾护航。

当然,消费是为了便利生活,不是为了徒增烦恼。希望每一位消费者都能擦亮眼睛,也希望商家守住诚信底线——毕竟,只有双向负责,消费市场才能越走越稳。